發文日期 | 2016-04-07 |
發文字號 | 台區水公會桃辦字第105013號 |
主 旨 說 明 |
主旨: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受理用戶新裝申請接水,新建案於經濟部水利署函頒後(105年1月21日)開工者,請依經濟部水利署105年1月20日經水事字第10531004850號函規定辦理,請查照。 說明:檢附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5年3月23日台水營字第1050008440號函影本一份。 |
函轉台灣自來水公司有關受理用戶新裝申請接水,請依經濟部水利署函頒後105.1.21開工者辦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