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名「自來水管承裝商所屬技工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技術講習訓練」
發文日期 2008-03-04
發文字號 台區水公會桃辦字第97010號
主   旨
說   明
一、為配合下水道法第21條「用戶排水設備,應由登記合格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承裝。承裝商僱用之技工,應經技能檢定合格,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。」為考慮市場需求技工人數不足,擬於近期內辦理「自來水管承裝商所屬技工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技術講習訓練」。二、學員資格需檢具自來水承裝商技工考驗合格證書及現職證明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