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名參選本處第16屆委員及出席代表
發文日期 2008-01-18
發文字號 台區水公會桃辦字第97005號
主   旨
說   明
主旨:報名參選本處第16屆委員及出席代表,請查照。 說明:報名須知如下 一、參選人必須繳清97年度常年會費。 二、參選人須為經第15屆第13次委員會審查通過之會員代表。 三、各欄請正楷詳填,並加蓋公司印鑑大小章否則無效。 四、經第15屆第13次委員會決議:本處第17屆委員應選21名,出席代表名額依區公會核定,為12名。訂本(97)年3月6日召開第16屆第1次會員會議選舉產生。 五、凡有意競選本處委員、出席代表者,需將報名表填妥於97年2月1日前以掛號郵寄本處,郵戳為憑逾期恕難受理,不得親自報名。(報名委員及出席代表二項者,報名表需分開郵寄,並在信封外註明報名委員或出席代表,如二項報名表合併郵寄者,則以資格不符合論)。 六、訂於97年2月22日下午12時30分由委員會審查參選資格。